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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学大纲 (供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用)
2014/05/13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学大纲

(供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用)

课程编号:00101224 

英文名称: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law 

先修课程:《法学概论》、《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普通逻辑学》、《伦理学原理》、《社会保障学》、《社会保险学》等

后续课程:《劳动经济学》、《社会救助学》等

课程性质:专业课

总学时数: 54 学时;

理论学时:36 学时;

实验学时:18 学时;

上机学时:      学时;

课外实践:   学时;

其他学时:   学时;

考核性质:考试

学    分:  2.5 学分;

 

一、课程简介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以培养学生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程。该课程将市场经济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理论与我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相结合,分析和介绍中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问题,并反映我国最新劳动与社会保障立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最新发展成果。通过全面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加强学生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立法理念的理解,提高学生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理论水平以及运用劳动与社会保障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培养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二、教学组织与方法

1.本课程由法学系实施教学,贯彻学以致用、理论学习与实际运用相结合的原则。

2.根据大纲的基本要求,采取讲授、讨论、材料分析、案例分析等教学方法灵活地表现所讲授内容。

三、理论教学

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章  次

教 学 内 容

理论学时

备  注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中的法律关系

就业促进制度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基准制度

工资基准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社会保障法概述

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与原则

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制度

2

1

2

2

6

2

3

3

2

3

1

2

1

3

1

2

 

合  计

 

36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目的要求】了解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熟悉劳动法的渊源与体系架构;掌握劳动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

【教学内容】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知识要点:劳动法的概概念;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

知识要点:劳动法的地位;劳动法的作用

第三节 劳动法的渊源及其体系架构

知识要点: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的体系

【计划学时】2学时

第二章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目的要求】了解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含义,确定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熟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掌握各个原则的具体内涵

【教学内容】第一节  劳动法基本原则概述

知识要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第二节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知识要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三方原则

【计划学时】1学时

第三章 劳动法中的法律关系

【目的要求】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熟悉用人单位的概念与种类,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的含义;掌握劳动法中的法律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及种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相互之间的区别

【教学内容】第一节  劳动法律关系

    知识要点: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第二节  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知识要点: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劳动行政法律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

第三节  劳动服务法律关系

知识要点: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的概念与分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的构成;劳动服务法律关系与相关法律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计划学时】2学时

第四章 就业促进制度

【目的要求】了解就业促进的方针、意义及地位,就业促进的责任主体;熟悉政府促进就业的主要措施;掌握就业的内涵与特征;我国法律规制职业介绍的主要规定

【教学内容】第一节  就业与就业促进

知识要点:就业;就业促进

第二节  就业促进主体

知识要点:就业促进的责任主体;就业促进的权利主体;我国政府就业促进的法定职责

第三节  政府促进就业的主要措施

知识要点:建立较完整的就业促进的政策支持体系;维护公平就业;加强就业服务与管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开展职业培训;实施就业援助

【计划学时】2学时

第五章 劳动合同

【目的要求】了解劳动合同种类;熟悉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与程序,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掌握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概念;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劳动合同解除的事由、程序及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终止时的特别规定

【教学内容】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

知识要点:劳动合同的起源、概念、特征和种类;劳动合同制度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效力

知识要点: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效力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知识要点: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知识要点: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

【计划学时】6学时

第六章 集体合同

【目的要求】了解集合合同的产生与发展,集体合同的作用;熟悉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与终止;掌握集体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内容、订立程序

【教学内容】第一节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概述

知识要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含义和特点;集体合同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集体合同的作用

第二节   我国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知识要点:集体合同的订立;集体合同的内容

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知识要点:集体合同的履行;集体合同的解除、变更和终止

【计划学时】2学时

第七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基准制度

【目的要求】了解工作时间的立法概况;掌握工作时间的概念、性质、分类;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立法的基本内容;休息时间的概念和种类;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具体措施和例外规定

【教学内容】第一节  工作时间制度

知识要点:工作时间的概念;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立法的基本内容;我国工作时间立法概况

第二节   休息时间制度

知识要点:休息时间的概念;休息时间的种类

第三节   限制延长工作时间制度

知识要点: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措施;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例外规定

【计划学时】3学时

第八章 工资基准制度

【目的要求】了解工资基准的意义;熟悉我国工资基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掌握工资的概念、特征、形式与构成;掌握最低工资的概念、特征与适用范围;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依据和程序;最低工资的计算和支付;工资保障的具体制度

【教学内容】第一节  工资基准制度概述

知识要点:工资及工资基准的概念;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工资自决;我国工资基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工资形式及构成

第二节 最低工资制度

知识要点:最低工资的概念及特点;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最低工资的计算和支付

第三节 工资保障制度

知识要点:劳动者工资水平保障;工资支付保障

【计划学时】3学时

第九章 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

【目的要求】了解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的立法概况,劳动安全卫生立法的重要意义;熟悉技术类的劳动安全基准制度,劳动卫生基准制度;掌握劳动安全卫生的概念、特征、基本方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关系中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教学内容】第一节  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概述

知识要点:劳动安全卫生基准的概念和特征;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基准的立法概况;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的基本方针;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  劳动安全基准制度

知识要点:劳动安全基准制度的概念与特征;劳动安全基准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劳动卫生基准制度

知识要点:劳动卫生基准制度的概念与特征;劳动卫生基准制度的主要内容;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第四节  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知识要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

【计划学时】2学时

第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目的要求】了解劳动争议分类;熟悉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掌握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与处理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情况

【教学内容】第一节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知识要点: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的分类;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第二节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知识要点: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处理原则;着重调解原则;三方原则

第三节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知识要点: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知识要点:协商程序;调解程序;仲裁程序;诉讼程序

第五节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

知识要点: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的处理程序;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的处理程序;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的一个特殊问题

【计划学时】3学时

第十一章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目的要求】了解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原则;熟悉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掌握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区分劳动监察与劳动监督检查;掌握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基本内容

【教学内容】第一节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概述

知识要点: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原则;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

第二节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知识要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监察职责与监察事项;劳动保障监察员

第三节  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知识要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劳动保障监察的形式;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

【计划学时】1学时

第十二章 社会保障法概述

【目的要求】了解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熟悉社会保障法的历史发展;掌握社会保障的概念、特征;社会保障法的概念与特征;社会保障法体系的概念、特征及其组成内容

【教学内容】第一节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

知识要点: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法

第二节  社会保障法的历史发展

知识要点:社会保障法的产生与发展;各国社会保障法的改革与调整;我国社会保障法的形成与发展

第三节  社会保障法的体系

知识要点:社会保障法体系的特点;社会保障法的体系的组成

【计划学时】2学时

第十三章 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与原则

【目的要求】了解社会保障法的理念;熟悉社会保障法的渊源;掌握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社会保障法的理念和基本原则

【教学内容】第一节  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

    知识要点:社会保障关系的特征;社会保障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  社会保障法的理念和基本原则

    知识要点:社会保障法的理念;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社会保障法的渊源

知识要点:社会保障法的硬法渊源;社会保障法的软法渊源

【计划学时】1学时

第十四章 社会保险制度

【目的要求】了解我国社会保险法的产生和发展;熟悉五大社会保险险种在我国的立法现状;掌握社会保险的概念、特征;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社会保险的结构;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五大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

【教学内容】第一节  社会保险法概述

   知识要点:社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社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形式及商业保险的关系;社会保险的结构;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社会保险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养老保险制度

   知识要点:养老保险的概念;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节  医疗保险制度

   知识要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节  工伤保险制度

   知识要点:工伤认定;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待遇

第五节  失业保险制度

   知识要点: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失业保险基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期限;失业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

第六节  生育保险制度

知识要点:生育保险的概念与特点;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

【计划学时】3学时

第十五章 社会救助法律制度

【目的要求】了解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的概况;熟悉灾害救助;掌握社会救助的概念与特征;社会救助制度的基本内容

【教学内容】第一节  社会救助制度概述

   知识要点:社会救助的概念与特征;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的概况

第二节  社会救助制度的基本内容

知识要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廉租房制度;农村“五保”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灾害救助

【计划学时】1学时

第十六章 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制度

【目的要求】了解我国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制度的历史发展、立法的现状;熟悉公共福利、职业福利、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福利法律制度;社优待、社会抚恤、安置保障的基本内容;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制度在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中的作用和地位;掌握社会福利的概念和特征;社会福利的构成

【教学内容】第一节  社会福利制度

    知识要点:公共福利;职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

第二节  社会优抚法律制度

    知识要点:我国社会优抚法的立法状况;社会优抚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计划学时】2学时

四、实践教学

 

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序号

实验项目名称

项目学时

项目类型

教学要求

实验一

集中式案例讨论

9学时

综合型

必修

实验二

劳动争议处理实践观摩

9学时

应用型

必修

                             实验一  集中式案例讨论

【实验目的】了解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前沿热点问题,熟悉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思路,掌握劳动合同、劳动基准法律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等基础知识,并能结合实际灵活运用。

【实验内容】选取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典型、热点案例,布置给学生,查找相关资料,进行分组讨论。

【计划学时】9学时。

实验二  劳动争议处理实践观摩

【实验目的】了解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熟悉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掌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情况。

【实验内容】联系当地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组织学生进行实践观摩。

【计划学时】9学时。

五、课程考核性质、形式及成绩评定

本课程为考试课,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期末考核成绩占60%,实验成绩与课程平时成绩占40%。平时成绩评定环节主要包括:出勤情况、课堂发言参与度及效果、作业完成情况等,期末考核方式为考试。

六、建议使用教材及参考书目

教材: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2011年,郭捷,法律出版社

参考书:

[1]《劳动法案例分析》,2010年,黎建飞,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劳动法案例教程》,2011年,金福海,北京大学出版社

[3]《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前沿问题》,2011年,郑尚元,清华大学出版社

 

 

 

制定人

教研室审核

院、系审核

刘霞

 

 

(编辑:f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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